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有效落實教育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年”方案,確保學校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各崗位工作人員的職責,定崗、定責,堅持“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每個處室、教研組、班主任、教職工。做到安全管理職責明確、責任到人,推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樺甸市特殊教育學校安全管理崗位職責》。明確落實事前考核懲戒,如果因自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將按照樺甸市教育局《樺甸市學校安全工作問責暫行辦法》進行問責,與被問責對象談話,填報《學校安全事故問責決定書》,進行責任追究,請各位領導和老師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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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校舍安全檢查制度
小學集體外出及重大活動審批制度
小學實驗室及教學設施安全檢查制度
實驗安全操作規則
實驗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
小學班主任班級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