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目的
全面預防校園踩踏事故發生,規范事故應急處置流程,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師生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維護校園穩定有序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二)適用范圍
覆蓋全校所有人員密集場所,包括但不限于教學樓(樓梯間、走廊、教室門口)、宿舍樓(樓道、電梯口)、食堂(取餐區、出入口)、操場(集會場地、通道)、圖書館(閱覽區、出入口)等區域的踩踏風險防控,以及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將風險防控貫穿日常管理,提前排查隱患,定期開展教育與演練。
2、統一指揮,分工明確:以應急領導小組為核心,各專項小組各司其職,協同配合。
3、快速響應,優先救援: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啟動預案,優先保障受傷人員救治。
4、科學處置,減少損失:依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事故擴大,降低傷害程度。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
1、人員配置
組長:王萍萍(校長)15866868687
副組長:代作江(分管安全副校長)18669761297
成員:宋宏燦(政教處主任)13969879125
李志宏(總務處主任)15966893628
張元芳(教務處主任)15275266510
胡乃淳(高中學部主任)18678903377
李偉寧(農經學部主任)17667513855
陳 羽(大專學部主任)13012506825
遲衛功(機建學部主任)15966935375
2、核心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修訂本預案,定期組織審議預案可行性;事故發生后10分鐘內召開緊急會議,明確救援方向,制定具體處置方案;協調外部資源,如聯系屬地派出所、急救中心、教育局等,對接救援需求;審批應急物資調用、醫療費用墊付等重要事項;負責事故信息對外發布,統一口徑,避免謠言傳播。
(二)現場處置組
1、人員配置
組長:李鵬鵬(政教處副主任)16678581028
成員:周勝展(政教處干事)15166007679
吳忠千(政教處干事)15154643870
校園保安隊長李久雷及保安、各班主任、值日教師
2.核心職責
事故發生后2分鐘內抵達現場,通過擴音器呼喊“停止擁擠,靠右站穩”“不要推搡,有序撤離”等指令,穩定現場人員情緒;快速劃分疏散區域,安排人員在樓梯口、拐角處、安全出口等關鍵位置引導,采用“單側通行”“分段疏散”方式,避免人流對沖;排查擁擠區域是否有被困、摔倒人員,組織力量小心轉移,防止二次擠壓;配合秩序維護,協助封鎖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三)醫療救護組
1.人員配置
組長:李玲19953213912(校醫)
成員:具備心肺復蘇等急救知識的教師
2.核心職責
日常儲備急救物資,定期檢查物資有效期,確保設備完好。事故發生后3分鐘內攜帶急救箱抵達現場,對傷者進行初步診斷,按“先重后輕”原則處置:對輕微擦傷、挫傷人員,現場進行消毒、包扎;對骨折、昏迷、呼吸困難等重傷人員,立即實施心肺復蘇、固定骨折部位等急救措施,同時聯系120,明確告知事故地點、傷者數量及傷情,安排2名成員陪同就醫,全程記錄救治情況。留存傷者急救記錄,后續對接醫院提供病史參考。
(四)后勤保障組
1.人員配置
組長:姜喜(總務處副主任)13964262359
成員:張顯祿(電工)19862201288
欒軍帥(維修工)15853248718
2.核心職責
日常每季度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排查,重點檢查樓梯扶手牢固度、臺階防滑性、照明設備(含應急燈)亮度、安全出口標識清晰度、消防通道暢通性,發現問題24小時內整改,留存排查與整改記錄;事故發生后立即開啟所有安全出口、應急燈,切斷事故區域非必要電源(如照明除外的電器),避免觸電風險;提供應急物資,如急救箱、擔架、擴音器、警戒帶、手電筒等,確保物資10分鐘內送達現場;事故后24小時內修復受損設施(如損壞的扶手、照明),清理現場雜物,恢復場所基本功能。
(五)信息聯絡組
1、人員配置
組長:丁戈(校辦公室主任)17861915225
成員:孫偉杰(辦公室干事)15953281836
2、核心職責
建立信息聯絡表(含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小組負責人、班主任、家長、派出所、醫院、教育局等聯系方式),定期更新;事故發生后5分鐘內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到崗,15分鐘內聯系受傷學生家長,告知事故情況、傷者就醫醫院及聯系方式,避免家長恐慌;按應急領導小組要求,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上級教育局提交書面初步報告(含事故時間、地點、原因初步判斷、傷亡人數、處置進展),后續每日更新報告至事故處理完畢;通過校園公眾號、班級群等渠道發布官方公告,及時告知師生、家長事故處置情況,杜絕不實信息傳播。
(六)心理干預組
1、人員配置
組長:江丹丹(政教處副主任、心理健康教師)18300238315
成員:仇少杰(心理健康教師)15689966898、各學部兼職心理教師、班主任。
2、核心職責
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對受影響人員進行心理評估,重點關注受傷人員、目睹事故的學生及教師、傷者家屬;3天內開展一對一心理疏導,對出現焦慮、恐懼、失眠等癥狀的人員,制定個性化干預方案,必要時聯系專業心理機構協助;1周內組織受影響班級開展“情緒安撫”主題班會,通過游戲、分享等形式緩解群體恐慌情緒。
三、預防措施
(一)日常管理精細化
1、場所管控
教學樓、宿舍樓樓梯間設置“應急疏散”標識;食堂實行“分年級錯峰取餐”制度,安排值班人員在取餐隊伍旁引導,避免擁擠;集會前,政教處提前劃定各班級站立區域;結束后按“前區先退、后區后退,縱向分行撤離”原則,安排班主任在班級隊伍首尾帶隊,值日教師在通道兩側值守。
2、人流管控
上下課高峰期,安排值日教師在教學樓各樓層樓梯口、宿舍樓出入口值班,引導學生“不跑跳、不推搡、不并排走”;禁止學生在樓梯間、走廊追逐打鬧,班主任每日課間巡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教育;校園大型活動(如文藝匯演、家長會)前,需提前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活動方案,明確人流疏導措施,經審批后方可舉辦,活動期間安排保安、教師維持秩序。
(二)宣傳教育常態化
每學期對學生開展防踩踏專題教育,通過案例分析、情景模擬,教授“摔倒后雙手抱頭、身體蜷縮”“被擁擠時抓住固定物站穩”等自救技巧;每學期開學前組織教師防踩踏應急培訓,重點講解現場疏散方法、急救知識、職責分工,確保教師熟練掌握處置流程;通過家長會、家校群推送防踩踏知識,提醒家長在家教育孩子遵守秩序,避免在人員密集場所追逐。
每學期開展1次全員防踩踏應急演練,選擇上下課、集會等關鍵時段,模擬“樓梯間有人摔倒引發擁擠”“食堂取餐隊伍混亂”等場景;演練前制定詳細方案(含演練流程、人員分工、注意事項),演練后召開總結會,分析存在問題(如疏散速度慢、部分教師職責不明確),制定整改措施;留存演練照片、視頻、簽到表等資料,歸檔至政教處。
四、應急處置流程
(一)事故預警與報告(0-5分鐘)
1、現場目擊者(教師、學生、保安)發現擁擠、推搡或有人摔倒時,立即采取以下行動。
大聲呼喊警示語(如“前方有人摔倒,停止前進”),同時揮手示意后方人員暫停;若身邊有擴音器,立即使用擴音器傳遞指令,避免聲音被嘈雜聲掩蓋;1分鐘內通過電話或跑至最近的教師辦公室報告,說明事故地點、大致情況(如“教學樓3樓樓梯間有人摔倒,后方人員擁擠”)。
2、信息聯絡組接到報告后,2分鐘內完成以下工作。
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到事故現場集合;撥打120(若有人員受傷),告知事故地點、傷者數量及初步傷情;通知醫療救護組、現場處置組、后勤保障組立即到崗。
(二)現場疏散與救援(5-30分鐘)
1、現場處置組行動
抵達現場后,5分鐘內劃分“疏散區”“救援區”“警戒區”:疏散區為事故區域外的空曠場地(如操場、教學樓前廣場),救援區為事故核心區域,警戒區為救援區外圍;安排4名成員在救援區周邊引導人流向疏散區撤離,2名成員進入救援區,小心轉移摔倒、被困人員(轉移時避免拖拽,若有骨折需先固定),將傷者抬至安全區域交由醫療救護組;班主任在疏散區清點本班學生人數,發現缺員立即報告現場處置組,由現場處置組排查是否被困在事故區域。
2、醫療救護組行動
在疏散區設立臨時救護點,鋪好急救墊,對傷者進行分類處置:輕微傷者(擦傷、輕微淤青):用碘伏消毒傷口,貼創可貼或包扎,登記傷者信息(姓名、班級、聯系方式),告知后續注意事項;中度傷者(扭傷、輕微骨折):用夾板固定受傷部位,抬高患肢,監測生命體征,等待120轉運;重傷者(昏迷、大出血、呼吸困難):立即實施心肺復蘇,使用除顫儀(若有),待120抵達后,協助醫護人員搬運傷者,提供急救記錄,安排2名成員隨車前往醫院。
3、后勤保障組行動
5分鐘內將急救箱、擔架、擴音器、警戒帶、手電筒等物資送達現場,設置警戒帶封鎖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檢查事故區域照明設備,若斷電立即開啟應急燈;檢查樓梯扶手、臺階是否損壞,若有安全隱患立即設置“禁止通行”標識;引導120救護車至最近的通道(如學校正門),清理通道障礙物,確保救護車快速抵達現場。
(三)秩序維護與信息上報(30-60分鐘)
1、秩序維護
保安人員在學校正門、事故區域周邊巡邏,禁止校外人員、家長進入校園(除傷者家屬外),向家長說明情況,引導至指定接待區(如校辦公室);班主任在疏散區安撫學生情緒,組織學生有序坐好,禁止學生圍觀、議論事故,避免引發二次混亂。
2、信息上報
應急領導小組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完成初步情況匯總,由校辦公室主任向教育局提交書面報告(含事故時間、地點、原因初步判斷、傷亡人數、已采取措施、下一步計劃);信息聯絡組每1小時向教育局更新1次處置進展,直至事故處理完畢;若事故造成重傷或死亡,按規定在1小時內上報屬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五、后期處理
(一)醫療與家屬對接(事故后1-7天)
1、醫療跟進
安排專人(政教處干事)作為醫療對接人,每日與醫院溝通傷者治療情況,記錄病情變化(如手術時間、恢復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協助傷者家屬辦理住院、繳費等手續,墊付必要的醫療費用(后續按學校財務制度處理);傷者出院后,協調教務處為其制定補課計劃,安排教師輔導落下的課程。
2、家屬溝通
事故后2小時內,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分管副校長)牽頭,與傷者家屬見面,詳細說明事故情況、救治措施,聽取家屬訴求,做好安撫工作;建立家屬溝通群,每日推送傷者治療進展,及時回復家屬疑問,避免家屬因信息不透明產生不滿;若家屬對處置結果有異議,安排專人負責解釋,必要時邀請教育局、派出所工作人員參與協調,依法依規處理。
(二)事故調查與責任認定(事故后7-30天)
成立事故調查組,由校長任組長,成員包括學校督導室、總務處主任、政教處主任,必要時邀請教育局、派出所工作人員參與;調查組通過詢問目擊者、查看監控錄像、檢查事故現場設施、查閱日常安全記錄等方式,查明事故原因(如設施隱患、管理疏漏、學生違規行為等);依據調查結果,明確責任主體:若為設施維護不到位,追究后勤保障組相關人員責任;若為現場管理疏漏,追究值班教師、班主任責任;若為學生故意違規引發,由政教處對學生進行教育處分;形成《事故調查報告》,上報教育局備案,同時在學校內部公示(隱去涉密信息)。
(三)心理干預與恢復(事故后1-30天)
1、心理評估
事故后24小時內,心理干預組對以下人員開展評估:受傷學生及家屬;目睹事故的學生、教師;參與救援的工作人員(如現場處置組、醫療救護組人員)。
2、分層干預
對輕度焦慮人員:開展1-2次一對一疏導,通過傾聽、共情緩解情緒;對中度恐懼人員:制定為期1周的干預計劃,采用放松訓練、認知調整等方法,幫助其恢復正常心態;對重度心理創傷人員(如出現創傷后應激障礙癥狀):聯系專業心理機構,協助轉介治療,后續跟蹤干預效果;
校園氛圍恢復
通過校園廣播、公眾號發布積極內容,組織文體活動(如拔河比賽、書畫展),幫助師生走出事故陰影。
(四)整改提升與預案優化(事故后30-60天)
1、隱患整改
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總務處15天內完成以下整改:對事故區域設施進行全面檢修,如更換松動的扶手、修復防滑臺階、增設應急燈;優化人流管控措施,如在樓梯間增加“單向通行”標識、食堂取餐區增設隔離欄、集會時增加引導人員數量;
2、預案優化
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各小組召開預案評審會,根據事故處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如信息傳遞不及時、物資調配慢),修訂預案內容,完善職責分工、流程細節。
3、培訓強化
針對事故暴露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培訓(如急救技能強化培訓、疏散流程實操培訓),確保師生掌握改進后的處置方法。
六、附則
本預案自2025年8月31日起實施,原預案同時廢止。各部門、班級需嚴格執行本預案要求,若因未履行職責導致事故擴大或延誤處置,將按學校規章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在應急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防踩踏應急預案
學校防盜竊應急處置預案
職業學校校內襲擊應急處置預案
校園欺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職業學校極端天氣安全防范應急處置預案
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防高空墜物應急預案
學校中大型活動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信息系統安全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內容
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防洪防汛應急專項預案
學校網絡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坍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防臺風、暴雨專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