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況
(一)礦井基本情況
1、交通位置。
大溝煤礦位于富源縣城東南部平距20公里,距縣城公路里程50公里,屬富源縣大河鎮恩樂村委會管轄,富源縣城每天班車往返大河、恩樂直達礦區,礦區有簡易公路15公里至貴州-火鋪-富源(320國道)距曲靖85公里,北西有貴昆鐵路支線,交通較為方便。
2、礦井范圍。
礦井開采范圍處于扒弓礦區中段南部,走向長約0.98Km,傾向寬約0.8Km,開采面積0.7443Km2。
3、開采煤層及儲量。
礦井設計可采煤層六層,即C7、C9、C13、C15、C16、C19煤層,經國土資源部門核實資源總量328.89萬噸,計算工業儲量328.89萬噸、可采儲量244.19萬噸。
4、礦井設計生產能力及核定生產能力。
礦井設計生產能力15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6萬噸/年。
5、礦井建設情況。
大溝煤礦于1997年3月開工建設,1998年6月通過驗收投產。礦井通風、供電、排水、提升運輸、安全監控、通訊及瓦斯抽放等系統基本完善,運行正常。
6、組織機構。
煤礦設法人1人、礦長1人;設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副礦長各1人,均經云南省安培中心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配有采礦、通風、機電、地測技術人員各1人;配有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放炮員等特殊工種人員48人。
(二)礦井瓦斯災害情況
1、據2011年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礦井最大相對瓦斯涌出量28.28m3/t,最大絕對瓦斯涌出量3.37m3/min;最大相對二氧化碳涌出量為7.72m3/t,最大絕對二氧化碳涌出量0.92m3/min,本礦為高瓦斯礦井。
2、煤層爆炸性與自燃傾向性:根據我礦委托江西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中心2005年8月31日對礦井煤樣的《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和《煤層自燃傾向性報告》,煤層煤塵有爆炸性危險,C7煤層屬于容易自燃煤層。
3、地溫:根據鄰近礦區硐山普查地質報告提供的資料,區內每百米地溫遞增率在0.33-0.5℃/100m,平均0.34℃/100m,礦區內未見地溫異常點,屬地溫正常區,無熱害。
4、瓦斯參數測定情況表:

(三)礦井瓦斯治理現狀
1、我礦制定了瓦斯檢查制度,每班配2名專職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瓦斯,每班檢查瓦斯(二氧化碳)不少于3次。
2、瓦斯檢查員提前30分鐘下井,在井下交接班,有持證的瓦斯檢查員20人。
3、配備了取得云南省計量檢定證書的光干涉瓦斯測定器18臺,光干涉瓦斯測定器每月進行校驗,與富源縣煤炭管理局技術服務中心簽訂了服務協議,由其負責校驗工作。
4、便攜式甲烷檢測儀配備了53臺,礦長及各特種人員下井均攜帶甲烷檢測儀,每個采掘作業點都配了甲烷檢測儀。
5、礦井安設了KJ90NA型礦井監測監控系統,各工作點實現了安全監控。
6、礦井安設了2BE1303水環式瓦斯抽放泵兩臺,但井下抽放管路鋪設不到位,抽放工作不正常。
二、整治目標
堅持“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方針,著力構建“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體系。
完善瓦斯監控系統的安裝、探頭配齊、按時調校,確保瓦斯監控系統、瓦斯抽放系統運行正常,成立瓦斯治理機構,配備瓦斯治理裝備,完善瓦斯治理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實現安全生產條件根本好轉,瓦斯治理水平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明顯提高,有效遏止瓦斯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三、瓦斯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
煤礦成立瓦斯管理領導小組,企業法定代表人楊濤為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技術負責人朱軒志為負責礦井“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瓦斯管理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為:
組 長:楊智飛
副組長:朱軒志、蔣昌穩、
成 員:錢富延、田穩書、蔣小書、李因學、田小正、葉壽長、趙有權、劉金國、田登鋒、殷彥鵬、杜開文、濮進位、方程、劉金國、田登鋒。
以上人員主要由煤礦礦長、安全付礦長、技術付礦長、機電付礦長、技術員、瓦檢員、瓦斯監控員、通防工及瓦斯抽放工等成員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蔣昌穩兼任,負責當月的通風瓦斯隱患匯報,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編織整改措施并貫徹落實到位。
四、整治內容
(一)采掘布局
1、采掘布置現狀
煤礦井下有一個水平,水平標高為+1840m,開采C7、C9、C13三個煤層。常規布置了兩到三個掘進工作面,2011年內煤礦無正規生產采煤工作面。
2、采掘布置整治內容
生產布局科學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規壁式采煤方法,堅決淘汰非正規采煤方法,確保系統完善,運行可靠。具體整治內容及整改達標標準:
1)優化生產布局。加快掘進速度,確保采掘不失調。礦井、采區和工作面設計要依據煤層和瓦斯賦存情況詳細分析和預測礦井瓦斯災害情況,優化、簡化生產系統,明確開采順序(從上到到下),合理確定工作面參數,實現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產。
2)合理組織生產。按照《煤炭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能力編制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各采區的同一煤層只能有1個采煤工作面進行生產,嚴禁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工作面進度要與支護、通風等工序相協調,保證各輔助環節及時跟進到位。
3)堅持正規開采。礦井要加強生產準備,保持水平、采區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與銜接。在礦井開拓系統形成后,方能進行采區準備巷的施工;采煤工作面必須在采區構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系統后方能進行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2個安全出口,形成全風壓通風系統;按規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規采煤方法、工藝。
(二)通風系統。
1、通風系統現狀
礦井采用中央并列機械抽出式通風。安裝2臺FBCDZNO12.5/55Kw型對旋軸流式通風機,一臺工作,一臺備用。電機功率2×55KW,電機型號YBFe280M-6,風量1398-3102m3/min,風壓617-234Pa,轉速為980rPm。通風設施和通風構筑物完好,主扇能保證正常連續運轉,礦井漏風率不超設計要求,反風裝置完善。礦井實際供風量為1600 m3/min,能滿足生產需要。
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風井采用梯形礦工鋼支護,斷面為4.2m2,C9、C13煤層總回風巷采用梯形礦工鋼支護,斷面為4.2m2。
2、通風系統整治內容
根據采掘部署,優化通風系統、完善通風設施、保證礦井和各用風地點風量充足,實現通風可靠。具體整治內容及整改達標標準:
1)改變通風系統時履行報批手續;掘進巷道貫通時,按《規程》規定,制定安全措施。
2)實行分區通風,通風系統中沒有不符合《規程》規定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采空區通風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
3)充分計算及利用好礦井的供風,全井有效風量率不低于85%。
4)整改維修好失修巷道,保證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嚴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進回風巷道實際斷面不能小于設計斷面2/3。
5)回風井井口及地面設施布置按照規程規定進行整改,整改完好按《規程》規定定期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反風效果符合《規程》要求。
6)礦井主要通風機裝置外部漏風每年測定一次,外部漏風率在無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5%,有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15%。
7)局部通風機的設備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線盒)有襯墊(不漏風),通風機必須吊掛或墊高,離地面高度大于0.3m 。撤除井下5.5kW除的局部通風機。
8)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和出風口的風量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并保證工作面和回風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風速符合規定。
9)風筒接頭嚴密(手距接頭處0.1m處感到不漏風),無破口(末端20m除外)。無反接頭,接頭要反壓邊。
10)風筒拐彎處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用過渡節,先大后小,不得有花接。
1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點做到無瓦斯超限作業,無瓦斯積聚(瓦斯濃度在2%或以上,體積達到0.5m3)。
12)每班檢查次數符合《規程》和有關規定;瓦斯檢查員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并有記錄可查;無空班漏檢,無虛報瓦斯。檢查地點的設置應符合《規程》第149條的規定,每月編制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由礦技術負責人朱軒志審查、簽字。
13)實行爆破作業的采掘工作面,必須采用濕式打眼(由于地質條件所限不能濕式打眼的,要制定專門措施)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灑水和沖洗巷幫(特殊情況下不灑水要經礦安全科批準)。
14)密閉墻體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密閉墻外設置柵欄。
15)礦井主要運輸道,回風道,刮板機斜巷,刮板機運輸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進巷道,輸送機轉載點等處均要設置防塵管路及灑水裝置,運輸斜巷和運輸平巷管路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其他管路每隔lOOm設一個三通閥門。
16)井下所有運煤轉載點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斜井和掘進工作面都必須安裝凈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過30m,掘進工作面距迎頭不超50m,水幕應封閉全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17)按規定進行粉塵的分析、化驗、測定工作。購置符合國家關于粉塵測定的全塵和呼吸性粉塵測定儀。
18)瓦檢員、放炮員、監測工、調度員、測風員等都要制定計劃定期培訓,每次培訓都要考核,有記錄可查。并做到持證上崗。
(三)安全監控系統。
1、安全監控系統現狀
礦井監控系統:安裝KJ90NA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重慶煤科院),設4個分站,型號為KJ9016,甲烷傳感器30臺,一氧化碳傳感器4臺,風速傳感器8臺,溫度傳感器4臺,液位傳感器2臺,負壓傳感器2臺,遠程瓦斯斷電儀二臺(采面一臺,掘進一臺),瓦斯監控系統能有效準確的反應井下瓦斯、通風等情況,但其在運行過程中程序穩定性不是很好。
人員定位系統:安裝型號為KJ128型人員定位系統,配有KJ128傳輸分站4臺,KJ128A-F1讀卡器17臺,KJ128A-K2無線通信識別卡300個。
2、安全監控系統整治內容
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很穩定,傳感器數量充足,安裝位置正確,建立日常管理和維護、調校制度,實現安全監控系統數據準確、報警及時、斷電可靠。具體整治內容及整改達標標準:
1)聯網主機裝備防火墻等網絡安全設備;中心站使用錄音電話;監控系統主機或顯示終端設置在礦調度室內;安全監控系統的斷電和故障閉鎖功能齊全有效;安全監控系統的中心站、分站和傳輸電纜、傳感器等設備要齊全;井下分站設置在進風巷道或硐室中;井下設備之間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
2)按《規程》規定裝備安全監控設備,包括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瓦斯斷電儀、風電瓦斯閉鎖裝置,備用量不少于20%。
3)安全監測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校1次。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瓦斯傳感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器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礦井設置監控中心室、設備維修室、庫房、攜帶式儀器發放室等工作場所,并應做到整潔有序。
4)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數字式甲烷檢測報警礦燈;瓦斯檢查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和光學甲烷檢測儀;煤礦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風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時宜攜帶數字式甲烷檢測報警礦燈或甲烷報警礦燈。
5)裝備瓦斯巡檢管理系統,按照巡回檢查區域和路線設置地址卡,確保不空崗、不假檢、不漏檢。
(四)瓦斯抽放系統
1、瓦斯抽放系統現狀:
礦井抽放系統為型號2BE1303水環式真空泵2臺,氣量1800~3200m3/h,配套電機功率75KW,轉速590 r/min,主管φ300mm,支管φ260mm,運轉正常。瓦斯抽放濃度30~70%,一般為45%。抽放泵無高位水池,循環水靠水泵從副井口水池抽上去。抽放泵值班人員的特員業務操作能力生疏。開采C7、C9煤層時,由于煤層瓦斯量達不到抽放要求,故抽放泵存在時開時停的情況。
2、瓦斯抽放系統整治內容:
1)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統,泵的裝機能力應為需要抽采能力的2~3倍。
2)水平接續、采區銜接都要保證瓦斯預抽達標和整個抽采作業過程的安全技術要求,實現先抽后采。
3)準確掌握開采水平和回采區域煤層的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煤層透氣性等參數。
4)定期對抽放泵值班人員及防突隊人員進行培訓,增加其業務素質。
5)嚴格按照《煤礦瓦斯抽采工程設計規范》、《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和《煤礦瓦斯抽放規范》編制瓦斯抽采工程設計方案,并嚴格執行。
6)建立瓦斯抽采達標考核辦法;建立抽采設計和評估考核標準;煤層經抽采瓦斯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含量和回風流瓦斯濃度要達到《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的要求;所有突出礦井必須實施區域預抽,突出煤層突出危險區域的采掘工作面經預抽后,瓦斯含量和瓦斯壓力要達到《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規定要求。
(五)瓦斯管理整治
1、建立健全以礦井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瓦斯治理責任體系,保障瓦斯治理規劃、目標、措施的制定實施和體系、機構、投入的落實;以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術管理體系,設立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直接管理的設計、地測、生產技術、“一通三防”等技術部門和機構;建立健全防突安全生產責任制。
2、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機構。設立通風、防突、抽采、安全監控等機構,配足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作人員;礦井必須設專職通風副總工程師,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設專職地測副總工程師。
3、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如通風、瓦斯、防突、監測監控系統、安全培訓、安全投入、安全儀器儀表、設備管理、隱患排查整改、安全會議和瓦斯治理目標考核責任制等管理制度。
4、礦井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專題研究一次瓦斯治理工作,定目標、定責任、定進度,及時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職責和制度的落實;煤礦企業要建立和完善瓦斯事故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建立隱患排查制度;建立瓦斯等有害氣體的檢查制度,落實巡回檢查規定;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建立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建立通風系統調整管理制度;建立巷道貫通管理制度;建立機電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及時淘汰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杜絕失爆。
5、編制年度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粉塵、防滅火安全措施計劃,并貫徹執行。
6、礦井各種圖紙報表準確,數據齊全,上報及時。通風系統圖必須標明主要通風機的安裝位置及其規格性性能、進回風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位置與名稱、風流方向、風量大小、通風設施(包括風門、風橋、風墻、風窗、密閉等)與設備(局部通風機等)的安裝地點等;要符合現場實際,真實地反映井下通風現狀;必須按季度繪制、并按月補充修改;多煤層同時開采的礦井,必須繪制分層通風系統圖;礦井應繪制礦井通風系統立體示意圖和礦井通風網絡圖。
7、強化安全培訓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8、煤礦企業是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負責本企業職工安全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按規定選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訓,并認真組織落實本企業職工的全員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瓦斯檢查員、井下爆破工、安全檢查工、主提升機操作工、井下電鉗工、采煤機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五、保障措施
(一)投入保障。
煤礦財務部門要多方籌措資金,認真貫徹執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煤礦瓦斯治理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08]230號)規定,建立瓦斯治理專項資金,由煤礦財務部門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按20元/噸的標準提取,用于瓦斯治理。物資供應部門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儲備局部通風機、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裝備瓦斯檢查儀等必要的裝備、物資等。
(二)技術措施。
1、通風安全技術對策措施
(1)井下空氣成分應符合《規程》規定。
(2)進風井口以下的空氣溫度(干球溫度,下同)在2℃以上。
采掘工作面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 ℃;當空氣溫度超過上述規定時,應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
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超過30℃、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超過34℃時,應停止作業。
(3)礦井需要的風量應符合有關規定。
(4)按實際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
(5)礦井應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應編制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
(6)掘進貫通巷道時,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面應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應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應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應停止作業,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進行爆破作業。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面入口處應有專人警戒。
(7)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個聯絡巷中,應砌筑永久性風墻;需要使用的聯絡巷,應安設2道連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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