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礦井開拓新水平和準備新采區的回風,應引入總回風巷或主要回風巷中。
(9)生產水平和采區應實行分區通風。準備采區,在采區構成通風系統后,方可開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在采區構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系統后,方可回采。
(10)采、掘工作面應實行獨立通風。
(11)采掘工作面的進風和回風不得經過采空區或冒頂區。其他特殊情況,工作面應有足夠的新鮮風流,工作面及其回風巷的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應符合有關規定。
(12)采空區應及時封閉。隨采煤工作面的推進逐個封閉通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區開采結束后45天內,在所有與已采區相連通的巷道中設置防火墻,封閉采區。
(13)控制風流的風門、風橋、風墻、風窗等設施應可靠。傾斜運輸巷中不應設置風門;如果設置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或設專人管理,并有防止礦車或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礦車碰壞風門的措施。
(14)礦井采用機械通風。主要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主要通風機應安裝在地面;裝有通風機的井口應封閉。
②主要通風機應保證連續運轉。
③應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裝置,其中1套作備用。備用通風機應能在職10 min內開動。在建井期間可安裝1套通風機和l部備用電動機。
④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
⑤主要通風機應裝有反風設施。
⑥主要通風機房內應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發現異常,立即報告。
(18)因檢修、停電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應制定停風措施。變電所或電廠在停電以前,將預計停電時間通知礦調度室。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
(15)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嚴禁使用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16)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應首先撤出人員并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應對瓦斯進行檢測。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lO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O.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17)井下機電設備硐室應設在進風風流中。井下個別機電設備硐室,可設在回風流中,但此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O.5%,并應安裝甲烷斷電儀。
2、瓦斯防治對策技術措施
(1)瓦斯礦井依照高瓦斯礦井進行管理。
(2)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3)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O%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應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停止用鉆機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 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 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 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 m內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5)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應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6)開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開采煤層時,按掘進工作面距煤層的準確位置。在距煤層垂距10 m以外開始打探煤鉆孔,鉆孔超前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于5 m,并有專職瓦斯檢查工經常檢查瓦斯。巖巷掘進遇到煤線或接近地質破壞帶時,應有專職瓦斯檢查工經常檢查瓦斯,發現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異狀時,應停止掘進,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粉塵防治對策技術措施
(1)每延深一個新水平,應進行1次煤塵爆炸性試驗工作。
(2)礦井應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防塵用水均應過濾。
(3)對產生煤(巖)塵的地點應采取以下相應防塵措施:
①炮采工作面應采取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應沖洗煤壁,爆破時應噴霧降塵,出煤時應灑水。
②采煤工作面回風巷應安設風流凈化水幕。
③在煤、巖層中鉆孔,應采取濕式鉆孔。
4、瓦斯排放措施
1)、當整個停風過程中任何一點的最高瓦斯濃度都不超過1%,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可以由調度員直接指揮瓦檢員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2)、當停風時間短,停風區中的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但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時,可由礦井組織瓦檢員等人就地排放,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安排專人撤出排放回風區域內的所有人員。
②安排專人在通到排放回風區的所有通口上站好警戒。嚴禁人員進入警戒區域內。
③停掉排放回風區內的所有電源。
④控制風流排放,使排除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
⑤排完瓦斯后,瓦檢員要向調度員匯報,確認恢復通風后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恢復供電,撤出警戒人員。
3)、當停風時間較長,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或氧氣低于18%時,必須向上級煤炭管理部門匯報,不得自行組織排放瓦斯和恢復通風工作。必須按批準后的專門排放瓦斯措施進行。
5、主要通風機停風措施
1)、礦井主要通風機一旦出現停電停風,井口配電室須有自動切斷井下全部電源的保護裝置,保證靈敏可靠。
2)、礦井主要通風機一旦停止運轉,主扇司機必須立即打開防爆門及風門,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并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3)、礦井主要通風機跳閘或停電運轉10分鐘以內,由調度室根據井下實際情況,給主扇司機下達啟動主扇的命令,將主扇開動起來。然后通過瓦斯檢查員對井下各配電點進行瓦斯檢查,只有在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按停送電程序下達送電命令,送電程序:井口配電室——井下配電點——局扇通風機——其它設備。
4)、礦井主要通風機停風超過10分鐘,井下工作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到地面,等主扇運轉正常30分鐘以后,經瓦斯檢查員對各工作地點及配電點進行瓦斯檢查,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0.5%時,方可向井下送電,恢復生產。
5)、礦井主要通風機因其它原因停止運轉,通風調度室和電工必須查明原因井下受威脅、影響區域的供電情況,防止井下因主扇停止運轉而停風或仍供電的混亂現象。
6)、礦井主要通風機,停風超過30分鐘以上時,主副井口必須懸掛“停風時間過長,未經批準或允許,嚴禁入內”的警示標語。
6、局部通風機停風措施
1)、主要通風機的運轉必須由專職司機負責,主扇司機必須按時將通風機運行情況記入運轉記錄薄內;發現異常,立即報告。
2)、主要通風機停電或其他原因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撤到進風巷道中,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3)、主要通風機需檢修和其它原因必須停風時,必須制定停風措施,并認真填寫主扇停風報告審批單,經礦井技術主管和礦長審批后,方可進行,停風后必須立即切斷井下電源。
4)、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期間,必須打開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5)、主要通風機停風后,恢復通風時,必須嚴格按“扎塘煤礦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三)人員及責任制落實。
1、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本工區安全生產。
2) 認真貫徹落實“一通三防”工作重中之重的決定,全面檢查、落實“一通三防”管理責任制,防止重大瓦斯、煤塵事故的發生。
3) 加強各項工作管理,認真抓好“一通三防”標準化工作,以質量保安全,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條件。
4) 從嚴從細抓好現場管理,經常深入現場,檢查隱患整改、任務完成和制度執行情況。
5) 認真做好“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工作,定期組織干部研究、分析通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通防隱患及存在問題要拿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6) 建立健全通防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全面落實“一通三防”各項管理制度,并監督好采掘及輔助單位通防各項制度和工作的落實。千方百計控制特大瓦斯、煤塵事故的發生。
7) 切實抓好救護隊的管理,平時監督好救護隊的業務學習和訓練,做到戰之能勝。經常安排救護隊員熟悉全礦巷道情況,提高救護隊的戰斗力。
8) 抓好通防各種儀器儀表的檢修和管理工作。
9) 根據礦生產計劃安排,認真編制好礦井年、季、月度通風、防塵、防滅火、防瓦斯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10) 積極參加礦井開拓、采區設計工作和作業規程的會審,并把好通防專業關。參加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年度編制和季度修改工作,并做好有關通防的措施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11) 認真做好年度瓦斯鑒定和反風演習工作,確保瓦斯鑒定準確可靠,反風演習順利安全。
12) 抓好礦井通防安全基礎工作,通防質量要達標,保證通防質量達標。
13) 搞好職工的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2、領導小組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技術政策,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2) 在職權范圍內履行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報批職責,保證技術上可行。
3) 負責組織編制“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督促完成與落實情況。
4) 負責組織礦井通風系統調整、風量分配等工作。
5) 負責組織專業隊伍搞好“一通三防”現場調整,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消除“一通三防”各類隱患。
6) 每月組織一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瓦斯管理問題。
7) 負責組織對全組干部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工作。
3、領導小組副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協助組長研究部署瓦斯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全礦瓦斯管理方面的問題。
2) 負責分管隊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召開安全生產、瓦斯管理方面的經常性會議。
3) 對涉及瓦斯管理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匯報,提出處理意見。
4) 負責組織日常生產責任和安排及落實。
4、領導小組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礦規章制度,宣傳瓦斯管理知識,認真履行好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本工區安全生產。
2) 認真貫徹落實“一通三防”工作重中之重的決定,全面檢查、落實“一通三防”管理責任制,防止重大瓦斯、煤塵事故的發生。
3) 加強各項工作管理,認真抓好“一通三防”標準化工作,以質量保安全,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條件。
4) 從嚴從細抓好現場管理,經常深入現場,檢查隱患整改、任務完成和制度執行情況。
5) 認真做好“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工作,分析通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通防隱患及存在問題要拿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6) 抓好通防各種儀器儀表的檢修和管理工作。
7) 認真做好年度瓦斯鑒定和反風演習工作,確保瓦斯鑒定準確可靠,反風演習順利安全。
8) 抓好礦井通防安全基礎工作,通防質量要達標,保證通防質量達標。
9) 搞好職工的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四)管理措施。
1、瓦斯管理制度
1)必須建立瓦斯檢查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每班至少檢測三次。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檢查一次。
2)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報告。
3)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技術負責人審閱,并進行簽字。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必須制定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4)必須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具體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5)井下各處瓦斯的允許濃度及超限處理措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6)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報廢巷道和采區必須打棚欄,掛上警示牌。棚欄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并嚴加管理。
2、安全防范措施
1)采煤工作面應根據頂板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對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的影響,采取必要措施對工作面進行風量調整,保證工作面所需風量。
2)井下整個通風系統至少每旬進行一次風量測定,局部區域根據生產實際情況隨時進行風量測定,并保證測定質量。
3)瓦斯檢查員必須按《檢查瓦斯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瓦斯,自覺遵守執行《瓦斯檢查員崗位責任制》。
4)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報知礦技術負責人。
5)采區回風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瓦斯檢查員必須對工作面的工作人員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并由礦技術負責人負責采取措施。礦通風科長負責措施的實施。
采區回風巷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應在該采區全部回風流匯合后的風流中測定。
采煤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在工作面煤壁線10m以外的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回風流中測定,并取其最大值為測定結果。
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測定地點為:
(1)單巷掘進采用壓入式通風時,掘進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測定應在其回風巷道風流中進行測定。并取其最大值為測定結果和處理標準。
(2)雙巷掘進采用壓入式通風時,掘進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測定應,在其回風流中進行,并取其最大值為測定結果和處理標準。
6)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瓦斯員必須通知工作面打眼工,停止打眼。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
采煤工作面風流劃定為:距煤壁、頂、底各為0.2m和采空區的頂底線為界的采煤工作面空間的風流。
掘進工作面風流指掘進工作面到風筒出風口這一段巷道的風流。
采煤工作面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劃定為:
放炮地點沿工作面煤壁方向的兩端各20m范圍內的采煤面風流。采空區內頂未冒落時,還應測定切頂線以外(采空區一側)不少于1.2m范圍內的瓦斯濃度。
掘進工作面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劃定為:
放炮掘進工作面向外20m以內的巷道風流,并包括本范圍內盲巷的局部瓦斯積聚。
7)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瓦斯員必須使工作面的工作人員停止工作,撤出人員。瓦斯傳感器必須切斷工作面的電源。瓦斯員必須向井通風調度室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電動機或其它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瓦斯傳感器必須切斷該設備電源,使之停止運轉,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9)加強后隅角瓦斯抽放及后隅角瓦斯管理,嚴禁后隅角瓦斯聚積。當采掘工作面內出現瓦斯局部聚積時,其附近20m范圍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向井口通風調度室匯報,并按《防治采掘工作面內瓦斯局部積聚的措施規定》進行處理。
“瓦斯局部積聚”指局部積聚瓦斯濃度達到%,其體積超過0.5立方米。
10)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進行機電、回收等作業。
11)在生產管理過程中,應盡量減少盲巷的產生,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現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
12)加強通風設施管理,建造密閉時必須有防止密閉前積聚瓦斯的措施。
13)礦井因停電和維修,主扇停止運轉或礦井通風系統遭到破壞后,必須按《礦井瓦斯排放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4)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轉,瓦斯員必須撤出因停風而受到威脅的工作人員,設置柵欄,揭示禁標,禁止人員入內,并向通風調度室匯報。在恢復通風前,首先必須由瓦斯員檢查瓦斯,證實停風區中瓦斯不超過1%,局扇和開關附近1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由瓦斯員開動局扇,恢復正常通風。如果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必須按《礦井瓦斯排放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15)恢復已密閉的停工區,必須事先排出其中聚積的瓦斯。
16)井下出現停工的停風區域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杜絕盲巷的產生,密閉質量必須符合《礦井通風質量標準》。
17)對本班進行工作的工作面,瓦斯員每班至少檢查三次瓦斯濃度和兩次二氧化碳濃度。對礦井總回風、采煤工作面回風每班至少檢查五次瓦斯濃度和兩次二氧化碳濃度。其它閑置通風巷和機電峒室,每班至少檢查二次瓦斯和一次二氧化碳。
瓦斯員在本班工作期間,至少匯報三次,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檢查牌板和礦井瓦斯日報等記錄,自覺遵守瓦斯檢查制度,當瓦斯濃度超過有關規定時,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18)每班必須審閱瓦斯檢查手冊與瓦斯日報是否對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瓦斯超限和瓦斯排放記錄。通風隊干下井時,必須抽查瓦斯檢查員的工作情況,發現重大“一通三防”隱患時,必須向井口和礦有關部門匯報。
19)礦井瓦斯日報必須逐日上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
20)井口檢身站必須嚴格檢查制度,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
21)運輸機司機必須隨時檢查運輸機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井口調度室匯報。
22)凡是安裝運輸機的巷道內必須敷設防塵水管,每隔50m設一個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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