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特種設備突發事故的綜合指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的開展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特制定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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