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公司統一指揮、分工參與、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或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或減輕事件或事故發生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1.2.1、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發〔2005〕11號);
1.2.2、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質〔2005〕105號);
1.2.3、中鐵工程總公司《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應急響應預案》(中鐵程安〔2005〕287號);
1.2.4、《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處理突發事件工作制度》(隧辦〔2003〕118號);
1.2.5、《中鐵隧道集團工程突發事件(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隧理事安質[2006]4號)。
……
小學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小學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小學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極端天氣應急預案
街道辦事處山林防火應急預案
中學易制毒化學品被盜搶案件處置預案
小學衛生傳染病防控應急預案
學校外出活動應急預案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